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英國首相要求“脫歐”延期

發(fā)布日期:2019-03-21

信息來源:新華社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的發(fā)言人3月19日說,梅將在歐洲聯(lián)盟春季峰會開始前致函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要求英國延期脫離歐盟。按首相府消息人士的說法,梅“不會要求長期延期”。
  歐盟春季峰會定于21日至22日在布魯塞爾舉行。梅的發(fā)言人沒有說明梅要求延期“脫歐”的緣由和延期時長,只說“一切得等到信件公開”。
  不過,路透社援引首相府消息人士的話報道,梅“不會要求長時間延期”。
  英國《衛(wèi)報》報道,內(nèi)閣大臣就延期時長意見不一,一些大臣傾向于延期3個月,另一些大臣則希望更為“從容”。其中,議會下院領袖、內(nèi)閣立法委員會主席安德烈婭·利德索姆、交通大臣克里斯·格雷林和國際貿(mào)易大臣利亞姆·福克斯支持短期延時。
  歐盟方面,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洛德·容克重申,歐盟不會與英國重新談判,本周舉行的歐盟春季峰會可能不會就英方延期要求作出決定。
  容克說,就他所知,歐盟方面還沒有收到梅遞交的要求延期“脫歐”信件。
  梅2017年3月29日正式向圖斯克遞交“脫歐”信函,使英國成為首個尋求退出歐盟的成員國。根據(jù)歐盟法律,英國本月29日正式“脫歐”。然而,英國議會下院先后兩次投票,兩次否決了英國政府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xié)議。
  下院第二次否決“脫歐”協(xié)議后,13日投票反對“無協(xié)議脫歐”,14日通過政府動議,同意如果議會下院在20日以前通過“脫歐”協(xié)議,英國政府將與歐盟協(xié)商,尋求把英國“脫歐”期限由3月29日推遲至6月30日;否則,英國政府仍將與歐盟協(xié)商推遲“脫歐”事宜,但最終期限取決于歐盟決定。
  18日,下院議長約翰·伯科以議會400多年傳統(tǒng)為依據(jù),拒絕政府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xié)議在不作大改的情況下訴諸第三輪表決。
  伯科作出這項決定后,梅的發(fā)言人承認,議會僵局觸發(fā)“危機”,梅不得不致信圖斯克,要求延期“脫歐”。英方函件將在歐盟春季峰會開始前遞交。
  “脫歐”談判歐盟首席代表米歇爾·巴尼耶19日說,延期“脫歐”對歐盟其余27個成員國而言意味著“政治和經(jīng)濟損失。”
  巴尼耶要求梅盡快取得英國議會對“脫歐”協(xié)議的支持,延期“脫歐”意味著可能出現(xiàn)“新情況或新的政治進程”,“我們怎么能確定,在這次可能延期的最后關頭不會重返與今天相同的局面”。 (據(jù)新華社)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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