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撿到他人銀行卡該咋辦?

警方提醒要立即交給銀行工作人員或公安機關

發(fā)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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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小學時,老師就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撿到別人的東西要及時歸還。到銀行取錢,撿到寫有密碼的銀行卡,這時該咋辦?日前,平陰縣一女青年撿拾到銀行卡后,非但沒有選擇交到銀行柜臺或公安機關,反而利用該銀行卡屢次提取現金,總金額達1萬余元。
  4月29日,平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受害人李某祥報警,稱4月28日下午,其在農業(yè)銀行平陰縣城區(qū)分理處ATM取錢后,不慎將銀行卡遺忘,隨后發(fā)現自己銀行卡中存款被人多次提現達10200元。民警通過查看嫌疑人取現時銀行ATM機監(jiān)控,發(fā)現取款人為一年輕女子,并最終確定該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認為既然該嫌疑人是在ATM機上得到的受害人信用卡,其有可能也是到銀行辦理業(yè)務,于是隨后又調取了嫌疑人取得受害人信用卡時間段的銀行監(jiān)控錄像,民警發(fā)現該女子取得受害人信用卡后迅速離開銀行,但幾分鐘后又返回銀行取款機,并持另一銀行信用卡提現。民警立即聯系銀行相關部門,及時獲得了犯罪嫌疑人的有關信息。5月9日上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據張某供述,當天她在農業(yè)銀行平陰縣城區(qū)分理處一ATM上撿到一張被遺忘的銀行卡,發(fā)現銀行卡背面寫有姓名密碼后,遂生貪念,多次變換取款地點到銀行自動取款機查詢取款,取款金額達10200元。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guī)定,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鑒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主動返還涉案贓款,且為初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guī)定,平陰縣公安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實施取保候審。
  警方提示,不僅碰撿到他人銀行卡要及時歸還,當遇到取款機故障時,也應當把取的錢及時歸還。2006年4月21日22時,廣州青年許霆來到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取出1000元后,他發(fā)現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了1元,遂叫來朋友郭安山,許霆先后取款171筆,合計17.5萬元;郭安山則取款1.8萬元。事后,二人各攜贓款潛逃。同年11月,郭安山投案自首,并全額退還贓款。經審理,法院認定其構成盜竊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2007年5月許霆在陜西寶雞火車站被警方抓獲,17.5萬元贓款因投資失敗而揮霍一空。廣州市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許霆以非法侵占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公安機關提醒,撿拾到銀行卡后要立即交給銀行工作人員或公安機關,切莫貪圖小利,以身試法。如像許霆一樣遭遇ATM取款機故障,也應及時與銀行或警方取得聯系。銀行卡持有者平時應養(yǎng)成良好的用卡習慣,用卡時要提高警惕,用手遮住鍵盤,切勿讓身旁的人或犯罪分子隱藏的攝像頭看到密碼。此外,銀行卡與密碼要分開,千萬不要寫在銀行卡背面,使用完畢要將銀行卡及時取出,柜員機打印憑條要隨身帶走,并定期與銀行對賬,一旦銀行卡丟失或被盜刷,要及時掛失并報警求助。
  (本報記者 韓磊 實習生 侯月)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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