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4名罪犯日前在濟伏法

發(fā)布日期: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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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兩起死刑案件,4名罪犯已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為謀錢財,女子李美向同居男友王海提出將熟人騙來進行搶劫,二人又商定叫李美的弟弟李明參與。2006年11月16日,李美以介紹男友為名將孔芳騙至王海的租住地。劫得錢財后為防止事情敗露,李美、王海商定將孔芳?xì)⑺?。?jīng)查,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7月間,李美、王海、李明以相似的手段搶劫作案5起,搶劫后故意殺死4人。犯罪期間,三人劫取的財物價值共計1255807.99元,騙取現(xiàn)金164500元。
     另一案件中,因欠有外債,男子汪興向同伙高平提議選擇被害女子王梅作為搶劫目標(biāo)。2010年2月12日11時許,汪興將王梅騙至市中區(qū)其租住的房間內(nèi),趁王梅不備,用事先準(zhǔn)備的電線猛勒王梅的頸部,高平用菜板和馬扎朝王梅頭部打砸數(shù)下,致王梅死亡。兩人劫取現(xiàn)金1000余元、價值31994元的轎車一輛和金戒指一枚。
     經(jīng)法院審理,李美、王海、李明、汪興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最高法院下達了《執(zhí)行死刑命令》,濟南中院將4人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當(dāng)事人全系化名)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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