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警官進村任“村官”解決糾紛不出村

發(fā)布日期: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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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5月14日訊(記者 卞思杰通訊員 董穎華 胡迎安)在近日召開的一次明水街道明三村黨支部會議上,多了一個身穿警服的人——— 章丘市公安局明水第一派出所副所長陳曉鵬,他是以該村黨支部副書記的身份參加會議的。
為真正實現(xiàn)警力下沉,章丘市公安局從明水第一派出所、明水第二派出所選派出10名民警,分別兼任繡水村等10個村(居)的黨支部副書記。他們的主要職責(zé)就是全面開展社會綜合治理,同時監(jiān)督村級事務(wù)規(guī)范運行。
談起這項新制度,明三村黨支部書記康誦濱說:“以前我們村民遇到矛盾糾紛啥的,一般是自己解決或是打110報警來處理,這樣往往是矛盾激化了。而現(xiàn)在,有專管村治安的警官‘村官’直接處理,直接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為確保民警兼任村(居)黨支部副書記這項工作順利實施,章丘市公安局、明水街道黨工委還成立領(lǐng)導(dǎo)小組,具體負責(zé)指導(dǎo)、督察和考評工作,確保達到預(yù)期效果。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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