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多部門聯(lián)合整治停車場挪用問題

挪用一個車位一天罰款百元

發(fā)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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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5月6日訊 近日,濟南市“四縱四橫”主干道非機動車道禁止停放機動車的工作逐步推進,同時,一些沿街單位原本規(guī)劃的停車場卻挪作他用的情況也引起市民關注。目前,濟南交警、城管、房管、規(guī)劃、建委等部門開始聯(lián)合整治停車場挪用問題。對挪用停車場的單位下發(fā)整改通知書30日后,拒不整改的單位,將按“挪用一個車位一天罰款1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根據(j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文化、體育、科普場(館)等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業(yè)街區(qū)、住宅小區(qū)、旅游景區(qū),應當按照規(guī)劃設計和城市發(fā)展的需要配建、增建停車場(庫)。配建的停車場(庫)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該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對于擅自停用停車場或者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zhì)的,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變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車位數(shù),每一停車位每日罰款一百元。” (徐 敏)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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