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圖片新聞】濟南警方打掉段波黑社會團伙 37人落網(wǎng)

發(fā)布日期: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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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涉黑團伙進行抓捕 通訊員 孫康 記者 潘炳 攝

 

民警展示段波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組織使用的工具。生活日報記者杜洪雷攝

記者今日(12月15日)從濟南市公安局獲悉,11月22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以段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組織罪名成立,至此給歷時兩年艱苦卓絕的偵破訴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在此次打擊黑惡犯罪中,濟南警方共抓獲黑社會犯罪組織成員37名,破獲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等各類案件78起,其中以段波為首的26名犯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16年、1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一舉鏟除了盤踞在濟南市平陰縣的黑社會犯罪組織。

酒店斗毆引警方關(guān)注

時間回溯到2008年7月13日,一場近百人參與聚眾斗毆打破了平陰縣城往日的平靜。13日上午,位于縣城東部的燕京大酒店附近突然來了很多人,在門口停停走走,隨后四散到周邊的飯店或者角落里面。13日下午,四輛汽車從道路北側(cè)開來,停在了燕京大酒店門口,接著10多名青年男子從車上下來,氣勢洶洶地進入到酒店里面。隨后,一名短發(fā)男子領(lǐng)著十余名男子來到了燕京大酒店里面。一個包房內(nèi),爭吵聲不斷。聲音越來越大,雙方竟然開始動起手來。緊接著,埋伏在酒店四周的80多名男子開始手持著關(guān)公刀、鐵棍、砍刀、鎬把等工具一起沖進了燕京大酒店里面,圍著早先進入的酒店的十余人進行毆打。同時,這群男子將門口的別克商務(wù)車、帕薩特轎車、中華轎車砸壞。在此次聚眾斗毆中,多人受傷,影響非常惡劣。

接到群眾報案后,平陰縣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對該案進行調(diào)查。與此同時,平陰縣公安局將情況上報至濟南市公安局,并且很快引起了市局劉杰局長的重視。根據(jù)劉杰局長的指示,濟南市刑警支隊和平陰縣公安局抽調(diào)精干力量組成專案組對案件進行深挖。

時任濟南市公安局副局長郭心敬任組長,刑警支隊孫連和支隊長和平陰縣局張慶林局長任副組長。經(jīng)過專案組縝密的偵查,警方獲取了參與此次聚眾斗毆的以段波為首、以丁某、張某、常某、段某、孫某、焦某為骨干的黑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大量違法犯罪線索。

四面出擊抓獲犯罪集團骨干

2009年1月12日,專案組50余名民警在平陰縣公安局進行集結(jié)。前期民警深入掌握了段波為首的黑惡勢力主要成員的行蹤,專案組領(lǐng)導(dǎo)決定進行集中抓捕。

當(dāng)天,民警四面出擊,抓獲了骨干成員焦京超以及其團伙成員趙某、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段波以及常某、丁某等骨干成員聞風(fēng)而逃。于是,專案組一方面組織力量對已抓獲人員進行突審,同時一邊組織力量對涉案在逃人員進行抓捕。

通過專案組民警艱苦細致的偵查工作,于2009年1月27日(陰歷正月初二)將該團伙骨干成員段某、常某、孫某抓獲。隨后幾天,專案組民警又相繼抓獲該組織第三層成員劉某瑞、馮某林、姜某遠、靳某等多人。

通過對多名嫌疑人的審查,以段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組織脈絡(luò)基本清楚。隨后,專案組開始集中布置對段波的抓捕。通過多日的縝密偵查和摸排線索,專案組獲取段波潛逃重慶的線索,遂立即安排民警前往重慶進行抓捕。2009年2月24日,專案民警自重慶警方的支持下獲知段波和其朋友正在重慶的一家飯店吃飯。民警立即趕往該飯店,一舉抓獲段波及其組織骨干成員丁某。

2009年3月9日,專案組民警通過工作發(fā)現(xiàn)該組織1號骨干成員張某出現(xiàn)在濟南市南外環(huán)附近。民警隨即組織對其進行抓捕,期間張某企圖駕車逃竄,結(jié)果被民警開車鳴槍逼停在路邊,并最終將其抓獲。至此,該犯罪組織骨干成員全部落網(wǎng)。

作惡多端難逃法律嚴懲

由于該犯罪組織成員大多是刑滿釋放人員,具有一定的反偵察審訊的經(jīng)驗,同時多名受害人攝于段波犯罪集團淫威不敢作證。為徹底打掉該犯罪組織,除惡務(wù)盡,專案組加大審訊和緝捕力度,向群眾宣傳黨和政府打黑除惡的決心,打消受害人的顧慮,鼓勵受害人積極檢舉揭發(f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專案偵查期間,市局程紹春督察長、刑警支隊孫連和支隊長、王輝副支隊長多次調(diào)度案件工作進展情況,刑警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wèi){借多年偵辦黑惡犯罪的經(jīng)驗,發(fā)揮了尖刀和排頭兵的作用。

根據(jù)多名嫌疑人的供述,燕京大酒店聚眾斗毆一案清晰起來。原來,段波犯罪集團骨干孫某因瑣事與陳某(男,19歲,無業(yè),平陰人)發(fā)生糾紛,孫某感覺吃了虧,遂伺機報復(fù)。后來,孫某與段波、丁某等人預(yù)謀,以和陳某談判為名,騙陳某來平陰縣城見面。在段波的直接指揮下,七、八十人埋伏在燕京大酒店周圍。最終,這些嫌疑人圍毆談判未果的陳某等人。

此外,根據(jù)公安機關(guān)查證,2005年8月,段波還因拒交黃河大橋過橋費糾結(jié)常某等20余人對該收費站進行打砸;2006年10月份,因魚塘承包人任某阻攔其骨干成員釣魚,糾集常某、孫某等10余人將任某眼睛打傷;2008年12月為爭強斗狠,段波糾集丁某等人將受害人周某頭部打傷;2008年底,骨干成員焦某依仗段波形成的強勢地位,糾集團伙成員插手平陰客運市場、民間糾紛和經(jīng)濟糾紛,打傷多人;其團伙成員尹某糾集馮某等人通過綁架、恐嚇等威脅手段控制木材交易。200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段波先后在平陰經(jīng)營盛鑫賓館KTV、星期吧足療店、西部KTV等娛樂場所,先后發(fā)展丁某、張某、常某、段某、孫某、焦某為骨干成員,逐漸形成了多達四十余人的犯罪集團。犯罪嫌疑人段波及其骨干成員購置了砍刀、關(guān)公刀、鎬把、消防槍等兇器。組織成員對段波尊稱“大哥”或“波哥”,成員相互之間以“哥弟”相稱。自2004年起,段波犯罪集團共實施違法犯罪七十余起,侵害受害群眾達百余人,欺壓、殘害百姓,嚴重破壞了當(dāng)?shù)亟?jīng)濟、社會秩序。(記者 韋輝)

信息來源:大眾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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