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集中排查整治校車安全隱患

有過酒駕的一律禁開校車 相應車型駕駛人員未達3年以上駕駛經驗禁止開校車

發(fā)布日期: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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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10日訊(記者 解照輝)從市教育局獲悉,從現(xiàn)在開始到年底,我市教育、公安等部門將聯(lián)合行動,集中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排查和檢驗、駕駛人員管理和教育,集中整治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集中開展校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動學校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公安部的部署,組織力量對轄區(qū)內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摸底排查,特別是對無辦學資質學校、民辦學校以及私人提供車輛接送學生等情況要納入車輛戶籍化管理,詳細掌握轄區(qū)內學生接送車數(shù)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健全完善學生接送車輛檔案。對學校專用校車和承租運輸公司的非專用校車,集中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使用非法改裝、拼裝以及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嚴格落實學生接送車輛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制度,集中審查轄區(qū)內學生接送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對駕駛人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經驗、最近3年內有記滿12分記錄,以及發(fā)生過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飲酒和醉酒后駕駛的,一律禁止駕駛學生接送車輛。要督促中小學、幼兒園落實校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駕駛責任書。
將整治“三超一疲勞”的卡點、巡邏組向校園周邊進行延伸,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嚴厲打擊學生接送車輛超員、超速、飲酒和醉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機動車接送學生。對專用校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對非專用校車接送學生的,還要重點檢查備案情況,對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備案的,要進行宣傳教育,責令其停止營運,并要求補辦校車標牌。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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